

張德正開砂石車沖撞馬英九辦公大樓,二審改判刑6年。
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,臺灣最嚴重的駕車沖撞馬英九辦公大樓案,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將砂石車駕駛張德正判刑5年10月,但高院考慮張德正犯后矢口否認犯行,無悔過之意,今日加重將他改判刑6年,全案可上訴。張聆判后,臉色沉重,不發一語快步離去。原標題:男子開車沖撞馬英九辦公大樓改判6年
圖為日前案發后張德正遭北檢聲押,臺北地院裁定請回,他在哥哥(圖左一)陪同下離開北檢。(臺灣中國時報系資料照,王錦河
周一至周六:09:00-12:00
13:30-18:30